会议要求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和项目管理机制,探索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直接到村到户管理模式。2016年的贷款要在今年8月底前贷出去,2017年的贷款力争于年底前贷出去。自治区将在54个贫困县的考核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指标权重。各市市本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和补助县级建立风险补偿资金。各县农信社要会同县扶贫办等部门,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在25%以上的非贫困村为主要对象,将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与银行贷款管理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加快推进评级授信工作。54个贫困县年底前每个县完成90%以上;5000个贫困村中,2016年预脱贫的1000个村、2017年预脱贫的1500个村以及贫困发生率在25%以上的非贫困村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县要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奖补资金,54个贫困县每县的资金规模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其他县每县要达500万元以上。同时,要建立“财政+银行+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担保体系和奖惩机制。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能股就不租、能合就不租、能股就不断、能合就不断”的原则,加快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今后凡是企业到贫困地区实施扶贫开发项目的,原则上都要安排一部分股份给当地农户,并将这个要求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要件。农户可以土地、山林、房屋等资源入股。允许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农业、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所得收益折股量化给贫困户、贫困村。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入股经营模式,将财政投入到村到户的发展类资金转为村集体或贫困户持有的资本金,折股量化到村到户后,入股到有能力、有扶贫意愿、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或种养大户等市场经营主体,负赢不负亏,每年按经营利润享受分红。要探索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合作经营模式。贫困户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贫困户按股分红。或者采取委托合作的方式,贫困户将扶贫小额贷款直接委托给有意愿合作、有社会责任、讲诚信和有实力的企业,由企业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以契约形式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