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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029号)及梧州市的实施方案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精神,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面试考核方式,招聘学校保安7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蒙山县户籍人员;
2.男性:年龄18至45周岁(1975年8月以后出生。在2020年9月1日前已缴交满5年社会保险的,年龄可放宽到18至50周岁);
3.女性: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8月以后出生。在2020年9月1日前已缴交满5年社会保险的,年龄可放宽到18至45周岁)。
二、招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责任心和正义感,品行良好,心理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或无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史。
(三)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愿意长期从事学校保安工作,能服从学校安排及管理。
(四)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行政拘留等不良记录;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在各乡(镇)政府、中学、乡镇中心校、村委(社区)、村小学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7—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在各乡镇中心校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交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5张。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政审
政审由各乡镇派出所和中学、乡镇中心校负责审核,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
3.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考核
1.确定拟考核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以及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综合情况确定拟考核人选。以下几类人员可以优先考虑拟进考核人选:(1)学校所在镇、村常住人口;(2)因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富余劳动力;(3)党员、退役军人、有保安工作两年及以上经验的。招聘岗位若有人选毁约或者放弃,则由下一名递补。
2.由招聘单位负责抽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有无精神病史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聘用。
(六)体检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不达到体检标准则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镇将人选进行分类。人选名单在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中学、中心校、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蒙山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由蒙山县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进行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经学校考核合格后予以继续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薪酬待遇
学校保安人员待遇按照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拨款编外人员二类标准。
六、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详情可咨询:蒙山县公安局,电话0774-6283443,蒙山县教育局,电话0774-6280975。
(二)具体招聘的单位、人数以及报名表、政审表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1.
来源:http://www.gxms.gov.cn/mszx/gsgg/t59152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