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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我县将组织开展2020年宾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免笔试招聘(双选)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0人,其中:
(一)高中教师76人;
(二)初中教师22人;
(三)小学教师29人;
(四)幼儿教师59人;
(五)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20年南宁市宾阳县免笔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19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及以上(部分岗位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证书。符合条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备《2020年南宁市宾阳县免笔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所需的岗位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已签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8月5日18:00;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8:30至16:00。
(二)报名方式及须知
1.线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简历等证件扫描后打包并命名为“xxx考生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4807988@qq.com。在2020年南宁市中小学教师第二次网络双选会中已投简历报名我县教师岗位的考生,我县只通知被确定为现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考生参加复审(8月6日通过短信通知)。
2.线下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可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简历等材料于8月12日8:30-16:00到宾阳县凤凰小学相应招聘学校展位报名(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康源路66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要确保信息正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考生在报名之前,必须申领好广西健康码,以便面试使用。参加双选会的人员必须持有“广西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佩带口罩。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在体温检测处向工作人员报告,并采取防控措施。
(三)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考生资格审查为初选和现场资格复审两个阶段进行:
1.面试资格初审(仅限线上报名人员)。在考生线上递交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对线上报名人员的材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将被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线下报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面试资格复审时,由相应招聘学校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要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并持有效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所报名的招聘学校确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8月12日;
2.面试地点:宾阳县凤凰小学(宾阳县宾州镇康源路66号);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或说课(具体由招聘学校确定),面试时间共30分钟,其中备课20分钟,试讲或说课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依次递补签约)。
(六)签约
拟聘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为能够顺利签约,要求每一位考生来应聘时要务必带上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拟聘人选在签订协议后,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县人社部门资格审查,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签订服务年限最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九)待遇
1.聘用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根据《宾阳县2014年党代会年会重点(教育事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精神,实施优秀人才引进奖励措施,对“双选”应聘到我县教育系统工作且签订了就业协议(需在签约学校服务满五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的安家费。根据《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宾办发[2017]69号)精神,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合同服务年限在5年及5年以上,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人才安家费补贴8万元,硕士研究生人才安家费补贴3万元,并在租房补贴、户籍落户、子女入学、岗位聘任、健康体检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通过公开考录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且正常缴费12个月以上的,在户籍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如系“985”“211”高校毕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人才安家费补贴2万元(同时可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或免房租入住人才公寓)。
五、其他
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宾阳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农老师,0771-822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