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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兴政办规【2020】3号)精神,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综合科医师3名,中医科医师3名、公共卫生管理1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三年无医疗责任事故;
(四)、招聘岗位要求:
1.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执业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 综合科医师:临床医学、乡村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优先);
3.中医科医师: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中医康复保健、壮医、瑶医、民族医等相关中医类别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级及以上资格者优先);
4.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或信息化等相关专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名时仍与兴宾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有劳动关系或原在兴宾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辞职未满半年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0年8月8日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高安分院新业务楼4楼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投档报名,简历投送邮箱:gaxwsy4719203@163.com。
4. 报名须提交材料: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或者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及《报名表》(见附件,打印1式1份)等材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招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统一安排在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我院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3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递补聘用对象。
(五)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参照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人才安置生活补助
按学历、职称不同,给予一次性安置生活补助: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助理医师5万元,执业医师7万元,主治医师9万元,乡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12万元,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根据实际情况,按给予的安置生活补助总额,测算按月或分期支付。
七、全科医师工作补贴
招聘到我院工作的医疗卫生人才取得全科医师证并注册的人员,每月给予300元的工作补贴。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高安街370号
简历投送邮箱:gaxwsy4719203@163.com。
联系电话:
院办公室杨云威主任:0772-4719013,1534777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