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关于印发<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办发〔2019〕9号)及《关于增加蒙山县中医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蒙编〔2018〕2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蒙山县中医医院(监管场所岗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指标)。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干什么、考什么”的人岗相适原则,充分结合医疗卫生及监管场所行业特点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9年蒙山县中医医院(监管场所岗位)按聘用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 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表》规定的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
(二)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等执业的相关要求。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具体学历按招聘单位岗位要求。
(四)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至2001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新入编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年限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处理或处理期未满七年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蒙山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梧州人才网或蒙山县政府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带齐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及报名登记表各两份,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4.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成立审核机构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30日(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调整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审核后报2019年蒙山县中医医院(监管场所岗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蒙山镇第二小学。
3.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卫健局及县人社局统一划定,并通过蒙山县政府网站公布。
4.成绩通知。笔试结束后由县卫健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在蒙山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蒙山县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整个考场面试结束时公布。
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在县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局按照笔试成绩加上面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由县卫健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蒙山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招聘单位和县卫健局、人社局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好相关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财政全额拨款。
十一、纪律要求
(一)参与2019年度蒙山县中医医院(监管场所岗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二、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蒙山县中医医院(监管场所岗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628505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