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浦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41 人,其中女性1人。
二、工作岗位安排
六硍派出所2人 |
泉水派出所2人 |
石冲派出所1人 |
安石派出所2人(其中女性1人) |
白石水派出所1人 |
三合派出所2人; |
龙门派出所2人 |
小江派出所1人 |
江城派出所4人 |
寨圩派出所2人 |
乐民派出所2人 |
官垌派出所2人 |
张黄派出所1人 |
大成派出所1人 |
平睦派出所2人 |
拘留所2人 |
戒毒所3人 |
看守所5人 |
巡防大队2人 |
禁毒大队2人 |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至2001年9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五)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犯罪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六)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浦北县公安局政工室4楼402室(浦北县江城街道城南路125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2张,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等,满分100分。
加分条件:应聘人员为公安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10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二)体能测评。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线,从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名单。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2及以上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低于1:2的,按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相关标准进行,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满分100分。
(四)考试通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以上考试或测评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五)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在浦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同时,对每一名应聘者进行毒品尿液检测。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查询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相关信息。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同意聘用并依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九、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生育、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月工资不低于1900元。
十、注意事项
(一)信息咨询。报考人员可登陆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报考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77-8312365。
(二)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可以随时通过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查询考试、体能测评等环节的时间地点通知信息。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