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的化雯敏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8日。对所公示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5月18日(含5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苍梧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城西大道28号,邮政编码:543199,联系电话,0774-2663503)。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并严格保密。
附: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笔试综合总分 |
面试总分 |
考试总成绩 |
化雯敏 |
女 |
450421198705285522 |
苍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
审核员 |
117.6 |
71.8 |
65.30 |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