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创建于1931年,隶属自治区文化厅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广西文献收藏和利用的重要场所,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6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集外借、阅览、参考咨询、信息服务、继续教育于一体,通过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来传播知识、传承文明。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还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西分中心和广西古籍保护中心所在地,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被文化部评为省级一级图书馆。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并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将于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它资格条件 |
专业技术 |
读者服务岗(一) |
1 |
不限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
专业技术 |
读者服务岗(二)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
专业技术 |
行政管 理岗 |
1 |
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学、公共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
备注:“相关专业”参照2015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的专业分类。
三、招聘岗位工作相关说明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文化服务的作用,使广大读者充分享受阅读的权力,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全年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1:00,读者服务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每天早班或晚班的连班轮休制,每周休息两天,轮班适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仍需照常上班;读者服务等岗位主要从事读者借阅、咨询服务等,日常需对书刊进行上下架、倒架等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细致,吃苦耐劳。
四、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办法
1.考生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考生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3.考生面试时间:待定(具体事宜请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网站http://www.gxlib.org.cn查看);
4.招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招考报名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人事教育科),邮编:530022,联系人:郭媛、甘新,联系电话:0771-5869052;
6.招考报名需提交相关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从附件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考试的证明。
7.招考报名要求:
(1)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应聘人员每人交考试费50元。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除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外,还需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函、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考试办法
考试按笔试(100分)、面试(100分)两个科目进行。
1.笔试:由我馆组织文化笔试(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图书馆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单位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2.面试(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自治区文化厅、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单位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因考生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需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含)以上(即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总成绩不超过60分的,该招聘岗位视同没有满足条件的应聘者,不予招录。
七、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馆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资质)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真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现行制度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九、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及工资标准执行。入编签订岗位合同,在馆工作三年内不予以办理调出手续,若擅自离职,按签订岗位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十、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负责解释。
十一、其他事宜
1.应聘者请于2015年5月28—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请各位应聘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网站http://www.gxlib.org.cn查看招聘工作后续通知(考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一并公布)。
3.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单位将妥善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