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身体健康。
2.引进人才计划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其他要求详见《2015年广西河池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计划表》(附件1)。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引进人才在河池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2015年1月28日至6月5日在相关媒介上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5日止(原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现延长到6月5日;已报名的,不用再报名。),请有意向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表到 hcrc2306929@163.com。
3.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面试考核,集体研究后确定初步人选。具体面试考核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体检。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后,确定拟引进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进行集中体检。
5.上报审定。将拟引进人选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人才引进名单。
6.公示。将人才引进名单在有关媒介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和引进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四、人才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纳入河池市市直事业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2.按照《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落实引进人员的安家费(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等优惠待遇。其中:
(1)安家费(住房补贴):博士补贴15万元;硕士补贴7万元。
(2)生活补贴:5年内可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具体标准如下:博士补贴1200元/月;硕士补贴600元/月。
3.引进人员在聘用期间可以参加本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全市竞争性选拔条件的,可以参加全市竞争性选拔到机关担任相关领导职务。
五、报名方式
1.请有意向的人员将以下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包括1寸免冠近照);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或学校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并核实,即取消下一阶段资格,录用后发现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2306929
网上报名邮箱:hcrc2306929@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8日至6月5日
地址:广西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二楼227室
邮编:547000
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