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科:幼儿教师2名
二、岗位条件
1、总体要求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
3、条件要求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早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②具有普通话证,普通话标准,语言组织能力及沟通能力好,音调柔和。
③能歌善舞、有亲和力,热爱幼教工作,尊重孩子。
④有较好的应变能力、善于观察孩子行为变化。
⑤外形温和,能带教好孩子、和家长同事融洽相处。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直至岗位招满。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发至北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邮箱bhfyrs@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或本人将纸质材料送达北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报名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239号(北海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12楼人事科)。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医院同类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兑现工资待遇,并享受医院规定的绩效工资,一经聘用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双休假日、法定假日等福利。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9—2061916
北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