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体检日期:第一批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第二批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
(具体体检时间及组别见附件1)
集中时间:体检当天上午7:30
集中地点:博白县教育局一楼大厅(留意招聘群信息)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由医院按规定在当天上午体检前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须凭本人身份证集中参加体检,并准备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请于2024年7月24日前提交放弃申请书到博白县教育局人事股;如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或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也视同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4.请参加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二)考察方式和时间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组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以上公告,请相互告知。
联系电话:0775-8332970
附件:1.2024年博白县教师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考生须知
博白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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