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用人机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确保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
通过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了解和鉴别应聘人员身体、心理、思想品德、发展潜力等情况,确保择优选择人才。
二、面试对象
参加2024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具体参加2024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见公告附件1。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地点
领取面试通知书:各面试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阳朔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星期日)全天。
面试地点:阳朔县实验小学(阳朔镇龙岳路28号,阳朔县教育局旁)
2024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到达面试考点。7:30开始组织考生入场。8:00以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面试考点,8:10以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迟到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形式及赋分
根据招考职位特点要求,采取模拟课堂教学(以下简称:试讲)的面试形式。
模拟课堂教学(试讲)范围和内容:现行各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具体面试教材范围见附件2。面试教材由面试单位向考生提供),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试讲面试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以上(含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的组织及程序
(一)面试组织
面试考点分别设立考务办公室、考生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等,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作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和面试考场。每个试场设考官7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监督(计时)员1人。考官由本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考官库随机抽取,同时坚持与考生有亲属关系人员回避制度)。
(二)面试程序
1.考生到相应的面试考场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抽签后考生不允许离开候考室。
2.引导员根据考生面试序号依次引导考生进入备考室,先抽取试讲面试课题,独立备考30分,备考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进行试讲面试(考生只允许带现场书写的试讲稿进入面试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只能通报面试序号,不准通报个人姓名,违者按0分处理;通报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按扣3分处理。试讲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回到考生休息室等候通告面试成绩。
(三)试讲面试的评分规则
试讲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评分采取百分制。试讲面试结束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计分方法: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为各考官评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有效评分的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经现场核分及监督人员核算后,交主考官审核签字生效。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具体理由。
(四)成绩公布及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在试讲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考务人员当天现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七、考核人选确定
按照同一岗位报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如同一岗位招聘职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一致,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也相同,则以7位评委总分计算,分值高者进入考核;若上述三种方式仍未能分出优胜者,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加试内容在规定教材范围内临时抽签选定。
八、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24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面试纪律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面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面试工作的考官、命题人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⒈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⒊面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面试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考生在面试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直到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五)严格按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阳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3-8886821 8883126
附件:
1.2024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2024年度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教材及范围
阳朔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jyj.guilin.gov.cn/gggs/202407/t20240722_27180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