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2类辅助管理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1、岗位一:2名。从事讲解员工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有讲解工作经验及参加过市级以上演讲比赛者优先考虑。
2、岗位二:1名。协助做好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园林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初级职称、资料员证者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方式
劳务派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柳州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柳南区柳太路18号)。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前往报名。
3.网络报名邮箱: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发送至柳州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邮箱lzlslybg@163.com。面试当日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交到柳州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审查。
4.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报名截止时间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柳州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根据应聘者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现场运用的能力进行考核。
(四)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柳州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地址
通讯地址:柳州市柳太路18号
联系电话:0772-3719038,联系人:蓝心怡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附件:柳州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招聘编外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柳州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lz.gxrc.com/Article/info/318308e5-81f1-444d-bf48-2e24b461da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