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单位简介
我单位是自治区卫生厅直属的社会公益性、技术性科研事业单位。承担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草药濒危植物的挖掘整理以及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中草药咨询、新产品技术开发、研究,以及社区卫生服务。
二、招聘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面向社会,且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2、全日制统招统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获得毕业证书但未取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和2012年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4、普通高等学校的独立院校及专升本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热爱中医药事业,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动手能力强。
5、综合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精神。
6、全日制本科毕业要求取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总分达到425分。硕士研究生要求取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证书,或全国考试总分达到425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热爱中医药事业,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动手能力强。
5、综合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精神。
6、全日制本科毕业要求取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总分达到425分。硕士研究生要求取得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证书,或全国考试总分达到425分。
7、取得国家大学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考试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的人数、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
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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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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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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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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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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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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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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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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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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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药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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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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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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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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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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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分析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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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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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6级,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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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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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产物化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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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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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6级,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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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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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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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化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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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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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所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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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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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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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5岁 |
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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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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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临床、
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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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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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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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执业医师证书优先,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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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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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程序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19日至8月29日(含节假日)
报名地点: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5874430 联系人:苏老师
邮编:530022 email: zyyyrsk@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须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英语、计算机合格证、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及将材料发到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
由本单位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5.笔试
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笔试,考试时间:2011年9月1日。开考条件:招聘岗位职数与参考人员达1︰3即可开考,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掌握和运用能力。本次笔试由院组织有关专家采取封闭式出题的方式,笔试结束后及时组织出题组成员集中阅卷,并在院网站上公布成绩。
6、面试
按桂人发〔2006〕22号第十四条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面试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外语水平、技能操作、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公布,并于次日在我院进行排名张榜公布。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我单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等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考生的交通、住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2的比例进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提出书面考察拟录意见。
七、体检、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考核结果,由研究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人事科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我院网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照本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或聘用手续。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