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是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管理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对象及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经单位领导同意,符合调动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商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专业学历及职称 |
岗位条件 |
综合岗位一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熟悉公文写作基本知识和公文处理工作流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
综合岗位二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熟悉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及日常办公软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其他财会类证件优先。 |
四、商调程序
采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5日。
2.报名应提供材料:
(1)《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或扫描件)1份。
(2)单位编制本(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所在页复印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秘书股直接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419室)。
(2)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到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秘书股邮箱:xbqtzb4212121@126.com,报名时间以邮件时间为准,笔试及面试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秘书股审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商调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商调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商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笔试及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按商调指标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如因疫情影响,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不再组织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报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决定,确定为拟商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参加商调人员在商调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二)商调人员上岗后需服务满五年(除提拔重用外)。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六、其他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由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联系。联系人:韦 华,联系电话:0772—4212121。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部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统战部
2021年3月9日
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568ef84b-4742-40c1-968f-5dc58cd9a6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