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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柳东新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柳东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柳州市柳东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本次招聘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表一致,详见附件2《柳州市柳东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表》。
(五)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的,由新区社会事务局审核同意并经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开考。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的,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七)其他
1.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以2020年10月19日为界。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柳州人才网、柳东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柳州市柳东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89号企业总部大楼A座17楼1741办公室,咨询电话:0772—2671143。
(3)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
(4)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确定考试人员。由新区社会事务局电话通知通过复审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柳州人才网、柳东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于考试前以电话告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的时间: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组织:由新区社会事务局组织,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6.严格实行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7.面试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可以加分:通过国家卫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加5分。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核实出加分考生。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当天实考成绩加上加分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于面试当天公示。
(四)体检
1.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11月上旬完成。
2.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负责。
3.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经人事部门同意,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1.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11月下旬完成。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要告知本人。
3.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社会事务局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至少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两份),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社会事务局盖章认可。考核结束后,将拟聘人选的考核材料报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
4.招聘单位有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同时在柳州人才网、柳东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及时进行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审核,报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72—2671143(新区社会事务局)。
举报电话:0772-2672057(市纪委驻新区纪检组)。
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柳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附件:柳州市柳东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柳州市柳东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文章来源:http://www.lzrc.com.cn/Article/Detail/75c20b7e-7275-41a3-8bc1-b6136bcef6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