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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检察工作需要,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2人;
(二)司法警察工作岗位2人。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五)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技能;
1.办公室工作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新闻系、中文系相关专业,熟练使用office、WPS、PS等软件,有从事过相关新闻采编、新媒体编辑方面的经验者优先考虑;
2.司法警察工作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公安警察院校毕业、退伍军人、具有安保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工资包含五险,总额不低于26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22号(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809室),联系电话:0778-2115524,电子邮箱hcjczzb@163.com。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报名材料均先提供复印件,待面试时统一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必须附上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考察。
(六)办理手续
经考察合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8-2115524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11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