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法官助理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国民教育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司法考试C证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职的良好身体条件,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一旦被录用后应于本年度7月底前向政治部提供学历学位原件进行审核。
三、薪酬待遇
除单位应负担的“五险一金”以外,法官助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23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尽量为外地人员安排住宿。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直送方式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邮箱:bhszyzzb@163.com;
传真号码:0779-3963048;
邮寄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135号(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小韦收)
邮编号码:536000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近期二寸免冠彩照)(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由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材料。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779-3963026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