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综合窗口代办工作人员,数量3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本县常住人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服从安排。
5.有志于投身政务服务事业,拥有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情怀;
6.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二、工资和其他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2500元。
(二)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
(三)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单位不安排食宿。
三、 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宁明县政务服务中心(原地税局)6楼办公室3,联系电话0771-8688865。
(三)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四)资格预审 、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近三个月内有过类似体检的,凭体检报告单可免除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确定聘用人员
确定拟聘用对象后,将电话通知本人到岗,安排工作岗位。
四、管理办法
按照《宁明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宁办发〔2017〕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