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发〔2019〕10号)和《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编办〔2018〕13号)和《2019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精神,决定通过直接面试(免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4名(其中: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高中公办教师34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条件:(一)1.高中教师:使用事业编制招聘。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2.初中、小学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需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2018届毕业未就业及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不受专业条件限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兴业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表》和附件2《2019年兴业县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下简称《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报名按《2019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上下载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9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中下载《2019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上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必须认真查看选报岗位岗位(学科)的招聘条件,必须完整准确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职或未满合同期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取得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能报考。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考生自带报考材料到兴业县教育局审查(地址:兴业县石南镇文头岭开发区(一、三路公交车可达)联系电话:0775-3776780,3765100)。
所需材料:1.《2019年兴业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和获取奖项材料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经现场审核合格,当即发给考试通知书,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通知书并按考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书,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考场安排
如某岗位(学科)确定为考试人员数量超过40名,为了更好地开展考试工作,该岗位(学科)考生考场安排按以下办法进行:1.将已确定考试考生数量平均分两个考场进行考试,如有余数则安排在第一考场参加考试;2.参加考试考生一并现场抽签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3.每考场分别按岗位(学科)招聘计划平均数从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
如某岗位(学科)确定为考试人员数量超过80名,为了更好地开展考试工作,该岗位(学科)考生考场安排按以下办法进行:1.将已确定考试考生数量平均分多个考场进行考试,如有余数则安排在第一考场参加考试;2.参加考试考生一并现场抽签确定考场和面试顺序;3.每考场分别按岗位(学科)招聘计划平均数从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如岗位(学科)招聘计划平均分摊到各考场有余数的,则将余数名额放在第一考场,第一考场比其他考场多1名拟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免笔试),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考生到兴业县第一实验小学考场统一进行
(一)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星期日)。
(二)面试方式:专业知识测试(时间10-13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采取抽签、分组(岗位、学科)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方案另行文。
(三)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学科)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以下方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1.如计划招聘岗位(学科)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2.如计划招聘岗位(学科)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同分处理办法
同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按学历、毕业院校(含高考招生录取批次)、教师资格、师类专业、所获奖项、英语学科英语等级等确定;如还不能取舍,则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四、选岗
需选岗的岗位(学科),按该岗位(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学校),如同一成绩的由择岗人员抽签定择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人员放弃造成空缺岗位的,可按同一岗位(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对选岗人员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同一岗位(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安排到同级或者上一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六、公示
通过体检与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高中教师: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聘用通知,聘用为我县公办教师,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初中、小学教师:按《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编办〔2018〕13号)有关规定执行。
1.聘用: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3-5年(初中服务年限3年、小学服务年限5年)的聘用合同。对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其报考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待遇:聘用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管理: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备案。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二)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招聘工作要求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做好招聘监督工作。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3766676(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775—3776780、3765100(县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