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公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现本单位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为正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辖9个市级公路发展中心(正处级)、85个县级公路养护中心(正科级)。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0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创新及奉献精神;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5日(含)以后出生;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岗位不设专业限制,年龄设置为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5日(含)以后出生。
四、发布公告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gxzf.gov.cn/)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http://www.gxglj.cn/)网站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聘用到公路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在报名期间,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只接受到所报考岗位单位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各单位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至2019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3.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推荐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发展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专业分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报名表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5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六、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
1.按照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截止报名后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
4.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合卷考试,分值分别为100分和50分,总分值为15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5.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审核同意并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
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考官组成,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之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术、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能与所报考岗位相匹配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市级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核合格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自治区党委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对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该期限内,不得调出或辞职。
九、招聘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997
(四)具体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业晔 0771-2115850 13878896611
十、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我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