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的是市公安局机关各部门执法执勤类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预防制止犯罪、治安管理、巡逻防范、场所检查、疏导交通、安全保卫、监所管理勤务、窗口服务等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调配、管理和使用。
(二)招聘人数:80人
岗位一:36人,适合男性。
岗位二:20人,适合退伍军人。
岗位三:10人,适合文秘及相关专业。
岗位四:12人,适合计算机专业。
岗位五:2人,适合医学及相关专业,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0月23日至2001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市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过,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被吊销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或曾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非个人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过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协警;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普通招聘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特殊招聘程序
1、特殊退役军人简化程序: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只参加面试,即不需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考生为退役军人,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简化招聘程序,即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招聘: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2、计算机、医学专业人才招聘程序: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岗位四、五的考生在体能测试后,不用参加普通程序笔试和面试,而是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或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00:00至10月24日18: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网址链接和报名二维码附后。
注意事项:可用电脑打开网址或用手机扫二维码进行报名。一旦发现恶意填写报名表影响招聘工作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由我公安机关进行查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必须为材料原件,材料上的字迹和图片应当清楚可辨。如果上传复印件或影印件,或字迹太过模糊,无法辨认的,均视为材料缺失。
1.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6.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符合简化程序,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上传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上传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1.全程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特殊程序。符合简化招聘程序的特殊退役军人,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普通程序招聘。
3.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五)审查结果查询。报名成功后,考生可在两个工作日后再次扫码(报名二维码)对审查结果进行查询,或在体能测试前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五、测试考试
(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即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计分数,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加分条件:考生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民警配偶或子女的,退伍军人的,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10分。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其中,岗位四、五的考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80%、体能测试成绩占20%计算;特殊退役军人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确定名单。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
(二)体检。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政审考察
在体检的同时,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工作结束后,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缺额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九、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3000元/月(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钦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钦州警方传真”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7-2819660、2868636。
(二)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招聘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免影响聘用。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