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广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经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非编制),协助开展企业开办相关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辅助人员4名(非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形体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1日后2001年10月21日前出生)。
(四)取得高中以上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工作组人员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 经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出具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五)公示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1600元(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五、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由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2700280(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3116081(北流市纪委派驻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