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岗位
1、三类岗位:1 名。具体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法律专业优先),年龄30岁以下。工作地点:城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二类岗位:7 名。具体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法律专业优先),年龄30岁以下。工作地点:所派驻单位所在地,含:江西镇、苏圩镇、延安镇、福建园街道、江南街道、沙井街道和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分配岗位。主要职责: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应急管理管理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应急管理局608室(海松酒店6楼)联系电话:0771-4827880。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聘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三类岗位:约2330元/月;
二类岗位:约2530元/月;
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