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自治区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面试资格审查,确定吴菲菲等2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1.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广西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广西南宁市葛村路1号,新竹小区正门对面),可乘坐220、206、65、20路公交车到葛村新竹路口<金花茶公园>站下车。
2.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08:30-12:00,南宁市云景路1号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6楼会议室,可乘坐29、W9路公交车到<云景厢竹路口>站下车。
3.自治区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8楼827室,可乘坐1、37、604路公交车到<建政园湖路口>站下车,或乘坐16、19、27、30、47、86、91、98、206、215、601、705路到<园湖建政路口>站下车,往建政路方向步行至广西二轻大厦。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招录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6.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广西南宁市葛村路1号,新竹小区正门对面),可乘坐220、206、65、20路公交车到葛村新竹路口<金花茶公园>站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7日上午7:4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各招录单位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星宇 0771-2328310,13977198480
罗文君 0771-2328830,13607870230
2.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韦石纯 13977135314
陶斐玲 15678852908
3.自治区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罗秀清 0771-5627492,158078026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