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是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广西经济发展进行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国民经济研究和分析;编辑、出版、发行《市场论坛》;负责编制《广西重要产业产品国内外市场动态监控》和《宏观经济信息》内部刊物。
二、招聘原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发展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确定的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宏观经济信息,参与编制《宏观经济信息》内部刊物;参与宏观经济理论研究,及时研判广西经济形势;协助开展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参与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条件:1.在国民经济、宏观经济等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2. 事业心强,热爱科研工作,有开拓精神,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3.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创新意识,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具有承担专业研究课题的能力。4.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5.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有从事科研工作经历,参与过国家级课题研究2项或省级重点课题研究5项以上。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副高技术职称。国民经济、宏观经济等专业。获得博士后证书的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确定的程序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本次招聘的岗位人员为获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考试、考核方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有关规定,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桂经网(www.gxi.gov.cn)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凡符合本方案报考条件及要求的报考者,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在正常上班时间进行)。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报考者必须对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止。
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办公室(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10楼)
联系人:易婷 联系电话:0771-2328098
电子邮箱:gxfgwjys@163.com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由广西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对报考者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17年5月5日前将初审结果通过网站公告、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反馈给报考人员。
接到通知的初审合格者应携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于2017年5月15日前到广西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人事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由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和广西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成绩和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
人事考察结束后10天内,被考核人员需提交真实有效的学位、学历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原件供广西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复核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讨论决定
根据人事考核结果,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各项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按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拟聘公示
将公开招聘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桂经网(www.gx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办理入编、聘用和工资手续。
六、组织领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考核等事宜。
七、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要加强试题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在公开招聘期间,招聘工作小组成员不能向外界透露任何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和内容,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注:岗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安排)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