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财政业务系统和电子政务的运行管理和保障的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数据的安全和涉密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财政业务和资金运行管理相关工作。
(二)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审批管理、执业质量监管和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组织和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开展国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合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经理论相关研究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位于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是财政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布置、汇总等具体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复审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区本级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障资金月(季)会计报表;承担相关绩效评价日常工作;协助建立和维护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且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明细表(附件)。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制订《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等网页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4月19日8:30至4月26日17:30之间,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www.gxcz.gov.cn)的“2017年度公开招聘厅属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然后打印《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在报名表中签名,并准备报名时上传的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相关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等相关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于2017年4月27日前通过邮件特快专递邮寄到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1806号房(邮寄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视各职位报考情况酌情决定是否需要延长报名时限。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事部门将在收到报考人员邮寄的报考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3日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4月19日8:30至4月26日17:30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15日-5月20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1.笔试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确因需要在今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设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报考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所招聘岗位的考生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科目考试;报考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所聘岗位的考生参加计算机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定于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在南宁市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6月中旬。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相关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
3.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并在表中签字;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原则上,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面试实施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公告。时间预计安排在2017年7月上旬。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及其他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当天面试结束后,将在面试考点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对于经人社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与体检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按规定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负。
(五)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1-5331722,5302301,5324916(传真),电子邮箱:cztrjc@126.com。
附件: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