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公告|广西人事考试网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V微信公众号(gxrskswv )或咨询广西鸿途教育公务员考试备考答疑QQ群220123051,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咨询热线:0771-2360816。
广西人事考试网2017年2月14日最新快讯:
根据《来宾市兴宾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和《来宾市兴宾区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行政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2017年1月23日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笔试成绩公告)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由考生抽签确定;抽签顺序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分数相同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依次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限12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10分钟);同一试场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由各考场主考官当场宣布各考场考生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来宾第六中学(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178号)乘坐3路、12路公交车的在来宾市大剧院站下车,再沿政和路往北行走约200米;乘坐11路、15路、19路、36路公交车的到市政府站下车,再沿政和路往北行走约500米即到来宾第六中学路口。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7人,由取得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确定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2017年2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兴宾区民政局5楼基层政权股办公室进行资格验证,经验证合格后,由考生自行抽签确定所在面试的试场。逾期未进行资格验证和试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上午8:00前进入指定面试侯考室报到,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只携带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依序参加面试。凡未在8:00前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若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验证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七、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最后一名出现两人及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则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再进行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体检。体检由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解决。
(二)考核。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批和聘用
(一)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兴宾政府网、兴宾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面试分数、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兴宾区民政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经审批的人员,由街道办与拟聘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无法胜任社区工作的,由街道办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内部岗位调剂。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参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兴宾政府网、兴宾党建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本公告由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0772-4293235。
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