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桂组发﹝2014﹞12号)有关规定,以及《来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民主测评、综合考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拟调任来宾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露同志为来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科副科长,现予以公示。
李 露:男,汉族,广西玉林市兴业县人,1981年6月出生,河北工程大学毕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9月至今任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拟调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科副科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调任人员的调任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11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来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来宾市政和路82号,邮编:546100,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72—4275116)。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来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