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拟聘用莫定颊等24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兴宁区城镇企业管理站能源审计工作人员及兴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生一拟聘用人选因怀孕尚未完成体检暂缓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11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4日-11月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厢竹大道63号,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0771-550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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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6年南宁市兴宁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一)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