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莫琳琳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8月1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25126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xls
来宾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