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梁宏燕同志(具体详见附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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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6年8月4日至8月1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广西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4C06室,邮政编码:537000)
监督电话: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52806803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4日
附件
用人 单位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毕业院校 | 照顾加分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岗位(250099001005) | 15125042520 | 梁宏燕 | 女 | 汉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0 | 127.9 | 67.6 | 1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