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林婷婷等58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因无合格人选,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良庆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邕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兴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二、良庆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三等7个职位共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11名(附件2)。〕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二、邕宁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一各1名考生未完成体检,2名人选暂缓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0021
监督电话:0771—5679021、0771—2619001
附件:1、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2、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
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暂缓公示职位表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日
附件1: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附件2: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计划招录人数 | 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人数 | 实际计划录用人数 | ||||
合计 | 笔试 | 面试 | 体检 | 考察及其他 | ||||||
1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岗位二(010001004002) | 2 | 1 | 1 | 1 | |||
2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岗位(010001006004) | 2 | 2 | 2 | 0 | |||
3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岗位二(010001007004) | 3 | 3 | 3 | 0 | |||
4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岗位二(010001002002) | 3 | 1 | 1 | 2 | |||
5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岗位二(010001003004) | 4 | 1 | 1 | 3 | |||
6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岗位二(010001005002) | 4 | 1 | 1 | 3 | |||
7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岗位三(010001006003) | 1 | 1 | 1 | 0 | |||
8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010001011003) | 1 | 1 | 1 | 0 |
注:“取消或减少计划录用计划人数”系指录用前,因无合格人选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原因,而被取消或减少录用计划的数量。
附件3: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暂缓公示职位表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暂缓录用原因 |
1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岗位二(010001003002) | 1人尚未完成体检,暂缓公示1人 |
2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岗位一(010001007003) | 1人尚未完成体检,暂缓公示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