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秦明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钦州市物价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钦州市兴业路3号钦州市物价局
邮政编码:535000
监督电话:钦州市物价局 0777-2818101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7-2817199
钦州市物价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