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巴政办发〔2015〕29号)和《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自治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兼职法律顾问6名,其中法学专家1名,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5名。
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重大政策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
(二)重要政府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
(三)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
(四)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
(五)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
(六)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诉讼及其他工作事项。
三、选聘范围
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在全区的高等院校中选聘,律师在全区执业律师范围内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方式均为兼职。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三)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律教学、研究10年以上;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县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六)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七)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bmflgws@163.com;
(三)报名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法制办公室(巴马县行政中心办公楼8楼)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选聘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表格可在巴马政府法律顾问室邮箱里下载:邮箱bmflgws@163.com,密码:6212508,或到报名地点领取)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三)学历证书及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四)本人从事执业律师经验或法学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报名所需材料。
九、审核聘任方式
由县政府法律顾问室依照有关规定拟定初选人员名单,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聘任通知,颁发聘任书,聘任时间1年。
十、工作报酬
政府法律顾问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获得合理报酬,具体待遇标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确定。
联系人:覃丽,联系电话:0778-6212508。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