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学校教师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调配科学使用教师资源,更好地为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实施竞聘过程必须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与此相关的重大人事问题决策,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调必须公开、透明,使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有机会参与选调,充分体现公平、择优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原则。按干部德才兼备的要求,选用年富力强、开拓创新、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能力强,具有敬业精神的优秀教师。
三、招聘学校及名额
1. 乐业高中19名(语文3、数学4、英语4、历史1、地理1、物理1、化学2、生物2、体育1)。
2. 乐业一中10名(语文2、数学2、英语2、政治1、物理1、化学1、体育1名)。
3. 乐业二中14名(语文3、数学2、英语2、政治1、化学1、物理1、生物1、体育1、美术1、信息技术1)。
4. 民族中学12名(语文2、数学1、英语1、政治1、化学1、物理1、地理2、生物1、体育1、音乐1)。
5. 县城第一小学12名(语文4、数学5、英语1、体育2)。
6. 县城第二小学14名(语文5、数学4、英语1、美术1、音乐1、体育2)。
7. 县直机关幼儿园5名(幼儿或学前教育专业)。
8. 县城第二幼儿园5名(幼儿或学前教育4、体育1(男性))。
9. 乐业县特殊教育学校2名(体育1、音乐1)。
10.同乐镇九利村小学12名(语文4、数学4、英语2、音乐1、体育1)。
11.同乐镇平寨村小学6名(语文2、数学2、英语1、体育1)。
四、招聘对象
面向乐业县在职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
五、资格条件
1.于2014年12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乐业县在职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
2.竞聘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特岗教师除外)。符合条件的县直学校教师可报考高中教师岗位。
3.竞聘县直初级中学教师岗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竞聘县直小学(含同乐镇九利村小学、平寨村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竞聘县直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竞聘乐业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专业优先聘用。
六、竞聘方式
竞聘主要以上两年度3个学期的期末全县统一考试同一科目教学成绩、试教、教学竞赛和所在学校思想品德鉴定等方面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按教学成绩确定参加试教的人员
1.高中教师的选调。①县直学校教师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符合高中当年教师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教师自愿报名,由高中自主组织试教确定拟调人员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②乡镇中小学教师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符合高中当年教师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教师根据自身教学成绩情况自愿报名,由县教学研究室对报名选调的教师教学成绩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3的学科,可1:1进行试教。
2.县直初中、小学教师的选调。参加选调的乡镇学校教师根据自身教学成绩情况自愿报名,由县教学研究室对报名选调的教师教学成绩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3的学科,可1:1进行试教。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选调。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对专业教师的需求情况,主要在全县教师队伍中选调特殊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的教师。参加选调的教师根据自身教学成绩情况自愿报名,由县教学研究室对报名选调的教师教学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3的学科,可1:1进行试教。
3.幼儿园和并开科目教师的选调。以县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依据,在自愿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中,按1:3的比例排名确定试教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3的学科,可1:1进行试教。
(二)教学成绩计算办法
1.本次县直学校教师岗位竞聘,按近两年3次期考成绩的两率一分在全县排名确定试教人选。
2.近两年3次期考成绩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2014年秋季学期占30%;2015年春季学期占40%;2015秋季学期占30%。
3. 以上3个学期的比例按教师在全县任教年级学科两率一分的综合学科积分来计算,按分值从高到低排列(保留两位小数)。
4.计算公式:综合学科积分=14年秋季学科积分×30% +15年春季
学科积分×40%+15年秋季学科积分×30%。
(三)试教(占总成绩50%)
1.试教成绩总分为100分。
2.乐业县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由乐业高中组织实施试教。
3.县直初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由乐业县教学研究室统一组织试教。试教评委成员由教育主管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4.按试教成绩排名(保留两位小数)确定拟调人员。
5.试教及排名过程由县人大、政协、纪委、人社等部门进行监督。
(四)附加分(取最高分值项计入总成绩)。
1.其本人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
2.其本人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3.其本人参加区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4.其本人参加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五)竞聘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教学成绩×50%+试教成绩×50%+附加分。
七、收费
本次竞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日至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乐业县教育局
3.有关要求:凡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各人根据自身教学成绩情况自愿报名参加竞聘。报名时需带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得加分的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竞聘报名表》一式一份,由学校填写报考意见,加盖学校公章。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相关加分事宜。
4.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可参加试教,但试教分不低于70分才能获聘。
(二)成绩排名确定试教人选:2016年7月4日。
(三)公示试教人员名单:2016年7月5至6日。
(四)试教:2016年7月6至7日。
(五)确定获聘人员名单:2016年7月15日前。
1.由乐业县教育局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任人选,试教成绩并列的,教学成绩排名高者优先;教学成绩再并列的,在乡镇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2.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
3.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所有获聘人员均按专业技术岗位层级最低档次工资标准办理调动手续,到新学校后,根据新任教学校现有岗位,按学校岗位设置竞聘方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岗位工资。
九、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实施竞聘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规定之外的其他情况,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解决。
乐业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