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5〕27号)精神,博白县计划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4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16年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共149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5、报考财会岗位的,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6、报考计算机岗位的,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计算机2级及以上等级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2016年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博白县博白镇兴隆东路011号,五楼)
3、报名方法:
(1)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2016年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打印件一式三份;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今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单;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相片4张。另将《报名登记表》、相片电子版拷盘送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2)本县内各基层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2016年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计划》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本次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博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考核与体检
(一)确定考核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学历、职称的高低或考取资格(职称)时间的先后等确定考核人选。
如遇招聘岗位没有考核人选,已参加面试但未确定为原报岗位考核对象的应聘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没有考核人选的同类招聘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同类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博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博白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并签订5年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5-8328875(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8233160(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775-8329808(博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附件:
博白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
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