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选在参加面试前须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原件)经博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博白县人社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地进行,现将2016年博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面试人选资格验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验证人员名单
根据《2016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面试对象按照用人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岗位考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不低于106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行确定,何宇等374名考生进入博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验证范围(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验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4日,验证名单序号1—190号人员。第一验证组负责1—65号,
第二验证组负责66—130号,
第三验证组负责131—190号。
2016年7月5日,验证名单序号191—374号人员。第一验证组负责191—250号,
第二验证组负责251—310号,
第三验证组负责311—374号。
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博白县人社局(县委大楼三楼)。
三、面试资格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5.报考职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在职人员的报考对象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证明;
8.定向招聘的人员(驻博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批准随军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人选资格验证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面试资格验证,逾期不参加资格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验证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验证通过者,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资格验证未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7月6日前电话通知),递补人选的资格验证要求及做法同上。
5.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五、其他
资格验证合格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将于7月10日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博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人社局代章)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