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河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办法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照顾加分)
1.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110分。
2.医疗卫生类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定向招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100分。
3.工勤技能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二)笔试合格总成绩
1.免笔试岗位
报考免笔试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记入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岗位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一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成绩并列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3日至6月28日。
(二)资格审查材料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请面试入围考生按公告要求提供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报名登记表(自行在河池人才网报名后台打印,网址:http://www.hcrc.net.cn)、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情况证明》。
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复印件1份由招聘单位留存。
(三)审查方式
1.报考市直单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到市直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县级、乡镇级岗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到招聘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
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其他要求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名单一经发布,如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7月8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www.hcrc.net.cn)上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1.入围面试人选名单.xls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