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按实际缴费人数笔试开考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规定,现公布我市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详见附件)。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贵港市公务员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