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经城区编委会同意,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协管员共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卫生计生协管员(其中:医学相关专业6名,汉语言文学及新闻专业4名,计算机专业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卫生计生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录取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年龄35岁(含35岁)以下。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7 日— 6 月 15 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16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每个人只可报一个专业类别的岗位,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卫生计生协管员报名表》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通过考核、体检拟聘用的人员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4.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录用
1.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
2.面试:从笔试考核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测试分为100分制。
4.考核:根据笔试及面试的综合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被考核人选,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5.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6.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年限
聘期三年,聘期满后,如工作表现好,可以续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35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645元/月,绩效工资705元/月。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查阅,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卫计局另行通知考核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滕晓,联系电话:0771-5826588。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