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共7名,均属临时性质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电视台、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和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市城管执法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5)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有C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还需提交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5.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有C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市城管执法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用人员,由市城管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市城管执法局现聘用的执法协管员工资数额(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235680(市城管执法局)
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