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左市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
编外教师工作简章
鉴于江州区部分乡镇中小学教师严重缺员,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力量,结合江州区实际,经研究,计划面向江州区“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30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三)身体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四)具有“小教大专班”毕业学历;
(五)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00年-2002年原崇左县代课教师就读广西各师范院校的“小教大专班”毕业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方法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一楼
报名所需材料:
(1)崇左市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小教大专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
(5)小二寸彩色近照5张。
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请按照1.2.3.4顺序装订。
(6)报考费
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交费:考试费每人50元,不收报名费。不缴考试费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资格审查
由人社和教育部门按本方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情况提交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12日-13日。
5.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6.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江州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23日—24日。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的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由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范围。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
考试范围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合一张试卷。
考试分值100 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成绩公布。2016年7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江州区政府网(www.czsjzq.gov.cn)查询公布笔试成绩。
3.考试地点。
崇左市江州区江南第二小学。
4.笔试组织。
笔试考务工作由江州区人社、教育、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
5.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学校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名出现分数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人员公布。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统一在江州区政府网(www.czsjzq.gov.cn)上公布,并由教育局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4.面试范围:小学岗位的面试范围是江州区小学现行三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中学岗位的面试范围是江州区中学现行七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5.面试命题和组织。
(1)面试试题命制:由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试题的命制。
(2)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江州区人社、教育、编制、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6.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8:00- 17:00
面试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江南第二小学。
7.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达到60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总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根据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并列排名的,确定人选办法:①以面试成绩最高的考生为入选考核对象;②若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等办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江州区人社、教育、编制、财政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二)考核办法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执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拟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报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由人社和教育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由江州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公示
江州区人社局、教育局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江州区政府网(www.czsjz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审批表》,经教育及人社局审核,报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经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占中小学教师编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江州区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待遇福利
(一)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2016年江州区招聘的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核定发放。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各类专业业务培训按照在职在编教师要求执行。
十二、组织纪律
(一)各相关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十三、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771-7829307(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71-7840659(崇左市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
江州区招聘乡镇中小学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