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城区社区、城中村、园艺场的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保障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更好地推进城区经济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协管员共计56名,在城区辖区内社区、行政村(城中村)、园艺场工作,从事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一线执法人员辅助岗32人(岗位工作适合男性),其中长塘、伶俐、南阳、刘圩四个乡镇8名(仅限当地或常住居民);专业技能、办公室文员岗位16人(男女不限),主要协助青秀区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社区、城中村(行政村)、园艺场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出生至1998年1月之间);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青秀区政府从各单位(部门)统一调剂因合同到期解聘的外聘人员,或经本人原单位(部门)同意后申请转岗的人员优先;
(四)符合食品安全、药学、行政管理、中文及相关专业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4、存在不适宜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转岗人员: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13日-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711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63008,联系人:吴小莉。
(5)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syjgj/,下载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转岗等其他事宜。
2、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区委、政府同意后,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资待遇等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13日-5月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711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63008 ,联系人:吴小莉。
(5)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syjgj/,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常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4、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按计划今年合同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350 ,其中:
1、基本工资 1645 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705 元/月。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障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附:1.报名登记表
2.协管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工作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行政辅助岗位 |
镇街道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16 |
|
2 |
一线执法人员辅助岗位 |
街道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32 |
适合男性 |
3 |
一线执法人员辅助岗位 |
长塘、伶俐、南阳、刘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8 |
仅限当地或常住居民(适合男性)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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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
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