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统计工作力量,做好城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工作,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城区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社区(村)空缺统计协管员,共招聘60名,其中刘圩镇、南阳镇、长塘镇、伶俐镇统计协管员各1名,新竹街道办事处2名,中山街道办事处2名,建政街道办事处2名,南湖街道办事处2名,津头街道办事处2名,仙葫经济开发区1名,各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4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2、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统计工作,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工作责任感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熟悉互联网运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统计、会计、经济、计算机、管理等及具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后出生),符合:①中共党员;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③基层工作经验。符合三个条件其中任意一项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青秀区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各类协管员报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8、南宁市市区常住户口或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率按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担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5月13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4楼1409号房。
3、报名需提交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学识和能力等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并填写青秀区统计局2016年统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青秀区统计局2016年统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准备工作,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和体检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知识和统计、会计等业务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2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2、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订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管理及待遇
(一)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至2016年12月31日,次年合同期限按照城区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括以下部分:
工资:235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645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705元/月。
(三)用人单位负责按国家的政策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联系人:严素琳 尹樱淇
联系电话:0771-5826289 0771-5826085
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