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适当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5月9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2014年5月9日起。
(二)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包括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50分。专业科目笔试由自治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范围见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考生免缴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费。
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专业科目笔试地点与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查询。专业科目笔试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
(1)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其中,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应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第一批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补充填写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的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应及时将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和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公布。
发布第一批面试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4年5月13日前。
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4年5月13日8:00—5月27日18:00
发布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和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时间:2014年5月27日前。
(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报名、笔试和面试阶段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县乡级职位、紧缺职位、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和公安、监狱、戒毒、海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职位计划,重新向社会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含已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的考生,以及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可以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
第二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资格审查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日8:00—6月6日18:00。
第二批职位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3日8:00—6月8日18:00。
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4年6月10日前
第二批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4年6月10日8:00—6月19日18:00
第二批职位报考者资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