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民政干部”分为6种类型,即原则型最美干部、实干型最美干部、创新型最美干部、担当型最美干部、贴心型最美干部、廉洁型最美干部,每个类型拟评选10名。市本级、县(市、区)、乡镇民政系统中,在岗在位的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身份、干部职工身份、聘请的工作人员,均可参与评选。
开展此项活动,旨在进一步激发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有效积聚正能量,深入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着力建设创新民政、法治民政、服务民政,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社区治理创新改革,扎实推动全面做好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切实把“民政为民”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民政“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