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联合执法队派出执法人员深入至桂江旺村电站下游水域对群众举报的电鱼情况事先进行蹲点侦察。4月9日下午,联合执法队决定联合市公安局石鼓派出所、市公安局石水上出所,对桂江水域开展2016年珠江禁渔期首次联合执法突击行动。4月9日下午4时许,3艘涉嫌电鱼船舶先后从万秀区夏郢镇儒岩村河边开始往旺村电站水域电鱼作业。联合执法行动队伍分兵分两路,采取水面截、岸边堵的办法立即开展突击行动。当联合执法队的执法快艇刚离开码头不久,正在涉嫌电鱼作业的3艘船舶就收工并开往原桂新钢铁厂码头躲藏,涉案人员弃船上岸逃走,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将涉嫌非法电鱼船舶进行了暂扣和证据保存。
随着西江春水的陆续到来以及气温的不断回升,西江鱼类逐渐进入洄游产卵繁殖季节。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长洲水利枢纽下游的一些电鱼行为开始蠢蠢欲动。4月20日凌晨1时,联合执法队再次联合市公安局石鼓派出所、市公安局石水上出所,同样采取水面截、岸边堵的办法开展突击行动,联合执法队分别在长洲区长洲镇长地村对开水域、竹湾村对开水域一举抓获4艘刚刚收工的涉嫌非法电鱼船舶,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涉案船舶上的发动机、发电机还在发热,每艘船的船仓里还有鲜活的渔获物,这证明是刚收工不久,遗憾涉案人员早已逃走,留下是只是电鱼船舶、电鱼工具和渔获物,执法人员依法对这4艘涉嫌非法电鱼船舶及电鱼工具和渔获物押回码头待候处理。4月20日下午,梧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对暂扣的4艘涉嫌非法电鱼船舶再次进行取证,并将活鱼进行放生,将死鱼进行深埋。
电鱼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非法捕捞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梧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表示,这两次联合执法虽然没有现场抓获涉案人员,但会按照有关程序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用刑事处罚的方式严惩非法电鱼行为。
近年来,梧州市渔政管理部门认真克服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落后,执法环境恶劣等困难,积极组织各种联合执法行动,并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电鱼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特别是在长洲大坝下游至市区一带水域,曾经猖獗一时的非法电鱼活动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西江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