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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档案局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选与遴选人数4:1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高叶等1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5年11月27日8:00-17:3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自治区档案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3号)办公楼307办公室。乘坐215、20、33、3、60、65、51、80、86路公交车到星湖路北一里路口下车,沿星湖路北一里巷口向北步行约100米即到。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开遴选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自治区档案局(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3号)。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考察和体检
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比例为2:1,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1,考察和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待定。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11月28日上午7:40前到达候考室(自治区档案局业务技术楼四楼侯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于体检当天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档案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济莹 13768804829 0771-5086385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报考职位 面试职位最低笔试成绩
1 高 叶 女 951012424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综合岗位 66
2 卢霓萍 女 95101020507
3 韦 慧 女 95101242416
4 黎晓梅 女 95101470703
5 邓孟恒 男 95101470803
6 张 廷 男 95101020920
7 陈 雷 男 95101242413
8 李 环 女 95101471915
9 唐 立 女 95101021306
10 黎敏兰 女 95101242114
11 梁航生 男 951014724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