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3名,语言文学系中文专业教师1名,特殊教育专业教师3名,信息中心干事(公共基础部计算机专业教师)1名(具体条件请见附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政治 面貌 |
学 历 |
学位 |
专 业 |
能力要求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
3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
能系统讲授一类课程,具有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的能力,高级职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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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
3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特殊教育、教育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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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文专业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汉语言文学,民间文学专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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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息中心干事(公共基础部计算机专业教师) |
1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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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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